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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学生修读《创业基础》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27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18级全日制学生需要修读公共基础课《创业基础》,该课程本学期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现将课程修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创业基础;

学时/学分:32/2

课程类别:公共课;

课程性质:必修课;

适用专业:全校。

   二、修读范围及完成学期

面向2018级全日制学生,在本学期(第四学期)完成该课程的修读及考核相关事宜。

   、课程修读的方式要求

   (一)学生在线学习平台:智慧树

   (二)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三)在线学习课程内容

1课程名称:《大学生创业概论与实践》;复旦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跨校共建;课程负责人:孙金云。

2课程名称:《求职OMG——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技能开发》;中国海洋大学建设;课程责任人:辛远征。

   (四)在线学习时间

2020330日——529日。

 (五)学习流程

1330-43日,开课修读指导。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246-529日,完成上述两门课程的视频学习及相关习题、测验;

361日—65日,完成线上课程考试。

 4610日前,学生线下组队完成并提交创业计划书及5分钟路演PPT。上述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以及项目评审等相关事宜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另行通知。

四、课程考核方案

本学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一)线上考核要求:完成 “智慧树”平台上的《大学生创业概论与实践》和《求职OMG——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技能开发》两门视频课程的学习及习题(含试卷),其中《大学生创业概论与实践》课程占线上考核成绩的75%,《求职OMG——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技能开发》占线上考核成绩的25%。学校教务系统将根据两门课程的线上成绩及课程权重综合评判线上学习成绩A(百分制)。

(二)线下考核要求:学生须以团队形式(5人以内为一组,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完成一份创业计划书及5分钟路演PPT,并按要求报名参加长春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根据创业计划书和PPT的内容综合评定项目成绩B(百分制),同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复赛。已经成功注册公司创业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各教学单位可酌情给予加分处理。

(三)总评成绩计算方式:课程总评成绩 = 线上学习成绩A*40%+项目成绩B*60%

(四)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教师,负责本单位学生的项目评定、总评成绩计算、成绩录入及课程达成度分析等相关工作,学校将按每个教学班4个理论教学工作量给相关教师计算薪酬。

五、其他

(一)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创业基础》课程将在第四学期统一开设,2018级全日制学生须在本学期(第四学期)按要求完成《创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该课程的学分和成绩将在计入2019-2020学年的学籍处理和奖学金评定中;《创业基础》课程没有补考,本学期考核未通过者,直接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参加下一年度的重新学习。

(二)各教学单位须按专业选派专门的教师完成本单位《创业基础》课程的导读与考核等相关工作,并为将来全面开展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混合式教学培养师资力量,学校将会按计划对负责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教师进行定期培训。

(三)2018级全日制学生,已在智慧树平台上线修完《大学生创业概论与实践》和《求职OMG——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技能开发》两门课程并获得线上成绩者,该生线上成绩有效,只需按要求参加线下考核即可,其课程总评成绩按本通知的课程考核方案执行。

(四)2018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本学期未在线选修《大学生创业概论与实践》和《求职OMG——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技能开发》两门课程者,各教学单位请于202041日前将补选课程学生名单(附件2)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校将统一补选一次。

(五)线上学习平台会自动监测学生学习过程,凡被系统监测到有异常学习记录的学生,其在线学习记录会被清零,学习成绩按零分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于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郭瑞;联系电话:0431-80578203

 

附件1:智慧树课程学生学习手册;

附件22018级学生补选《创业基础》线上课程学生名单;

附件3: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供参考);

附件4:路演PPT模板(供参考);

    附件5:创业项目评审要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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