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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第11-14周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此次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检查项目外,重点检查①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②教授、副教授上理论课的情况;③实验员上理论课的情况;④任课教师平时成绩考核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⑤教学秩序的检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11031日,学校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118-1124日各教学单位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2.近期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与各教学单位联合组织学生评教工作。

3.第十四周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召开教学工作例会,通报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比较突出问题,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对发现的典型事例在全校通报表扬并推广。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学期检查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切实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各项检查工作要有检查记录和统计数据。

2.各教学单位应召开1-2场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教学单位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概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附师生座谈会议记录摘要,工作总结与工作方案于1124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地点:七教7812室,电话:85711127),同时请将电子文稿传至45871006@qq.com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17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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