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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一阶段教学任务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4-17      浏览次数: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的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请各教学单位近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教学单位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非毕业班学生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1.可以采取线上教学的本学期实践类课程,依然遵循先理论课程教学,后实践类课程教学的原则,顺延安排实践教学活动。

2.不能采取线上教学的本学期实践类课程(包含至今未开课的3门理论课程),请将此类课程调整至下学期,并将下学期相应学时理论课调整至本学期后半程授课。请于2020年4月20日下班前将《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样表》(见附件1)学院盖章教学副院长签字报教务处运行科王娜处备案(疫情期间可提交照片扫描文件),并将一体化平台中相应学期的执行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实施方案,各学院请在已经调整后的2019-2020-2学期教学进程表中更改(见附件2),并于2020年4月22日下班前将最终的教学进程表电子版(如涉及调整外单位实践课,请及时沟通安排)返回至教学运行科王娜。

温馨提示:

1)需要对调开课学期的实践课与理论课学时应基本保持一致,如需调整共3周的实践类课程(可以取两个学期总计周学时的最大值X),那么对调过来的理论课总学时应与3X基本保持一致;

2)对调的理论课程尽量选择可以安排经验丰富授课教师的课程,时间紧,任务重,面对网络授课,对调过来的理论课程授课教师可用来备课的时间非常有限。

3)对调的理论课程尽量选择本单位开设的课程,如涉及到公共课程,各专业所在单位需要与涉关单位沟通,确定相应课程任务(含授课教师及可授课时间)。

二、请各学生所在单位针对调整至本学期的理论课程安排授课任务,制定下一阶段(第10周5月6日至理论周结束)班级运行课表(见附件3),并告知全体涉关学生及教师,并于2020年4月29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备案。

温馨提示:

1)合理安排下一阶段课表,课表安排标准与正常面授课程标准一致,即包含授课时间、授课教师、授课地点,注意避免三者的冲突。

2)利用空出的实践周,延长教学理论周,适当降低本学期已开课程周学时,合理安排后调入本学期的理论课程。

3)建议调入本学期的理论课以“少学时”为主,以免后期安排同一门课程周学时过多。

4)所有课表调整均需在一体化平台上同步调整,如涉及其他责任单位的课程,需要与相关单位沟通,确定具体授课时间并申请协助落实课表。

三、请各教学单位针对调整后的本学期的理论课程做好2016、2017级学生重新学习相关工作。

温馨提示:

因课程学期调整,此课程将成为不能按时毕业的2015级(建筑学和规划专业)、2016级本科毕业生(2017级专科毕业生)、2018级专升本以及相对应的准毕业生(如2017级本科等)的最后一次重新学习机会,请各单位一定做好宣传、报名及学习安排工作。具体报名时间等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四、请各教学单位做好2020-2021-1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核对、任务安排以及班级排课工作。具体时间节点等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因疫情防控情况不确定,建议下学期教学进程安排依然合理考虑实践类课程靠后布置的方案。


教务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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