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实验教学 > 正文
关于组织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6-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强化质量意识,促进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的提高,根据《长春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及《长春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参加本次校级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为优秀。

2.参加校级答辩的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2%。

3.答辩的学生准备5-10分钟PPT。

4.学生答辩时提交成果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及题目审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具体地点见下表:

分组

参加校级答辩学生所在学院

答辩地点

第一组

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

7706

第二组

能动学院、水环学院

7705

第三组

勘测学院、土木学院、外语学院、理学院

7703

第四组

建设学院、管理学院

7809

三、组织工作

1.学校成立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评审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审查及评奖工作。

2.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成果质量,评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

四、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项设置及奖励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若干名。

2.学校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的学生及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与2014年6月19日16:00前将2014届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附件1)打印版1份(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湖西校区7810室)。

联系人:郭瑞、马桂霞;联系电话:85711126。

附件1:2014届优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4年6月18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