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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1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各教学单位在预订教材时,应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精品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对所选用教材的版本、内容及实用性进行论证,切实加强教材质量管理,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教材流入课堂。为保证教材订购质量,原则上选用2015年秋季《高校教材图书征订目录》。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教务处教材科提供教材征订目录(含电子版教材目录)以及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汇总表。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材征订目录及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教材征订工作并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进行审核。

(1)选用教材由任课教师提出,经教研室充分讨论研究确定。

(2)各教学单位所开设的课程必须选用合适的教材,如确实没有教材可选,教学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向教务处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3)课程选用教材确定后,各教学单位汇总并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于2015年6月19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451868779@qq.com),同时,请各教学单位将《长春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报送教务处教材科(地点:7808,电话:85711124),作为征订和发放的依据。表格请务必填写清楚、完整,以免造成教材错订、误订等问题。

3.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选定的教材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正式订购。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优秀教材进入课堂。

2.教师选用教材必须严格慎重,教材一经订购,不得随意变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教材的,需经教师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报教材科备案。

3.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在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没有重大变动的情况下,对教材的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也要避免同一种教材使用多年不变的现象,要根据科学发展的需要适时更新教材,保持一定比例的教材更新率。

4.对于教师自行编写的教材,不得列入教材征订计划;若所开设课程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必须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自编教材。

5.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同时,应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为原则,尽量选用价格较低的教材。

6.本次征订教材种类多、数量大,且时间紧,希望各教学单位重视此项工作,抓紧时间,按时上报。如出现错订、漏订、不订教材或因不按时上报而导致学生课前不到教材的情况发生,由各教学单位负责。

7.各教学单位在上报《长春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的同时,请上报1-2名假期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以备假期联系之用。

附件1.2015年秋季高校教材图书征订目录.rar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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