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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8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在校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

1.课题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独立完成为宜,课题的工作量能够利用执行时限内的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完成。创业实践项目选题可结合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成果。

2.创新训练项目的研究内容要新颖,研究目标明确、具有创新型和探索性;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学习基础知识和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关系。

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目标要求要清晰明确,技术或商业模式要有所创新;项目选题应保证在不影响本专业学习的前提下,充分规划和管理项目的执行时间,注重理论学习、能力培养和创业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不鼓励仅以盈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

三、项目来源

1.源于生活。了解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关注热点。查阅文献资料,了解专业领域相关研究动态和热点问题,就某一点或某一方面进行研究。

3.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学校与自身优势以及已掌握的研究基础,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难题。

4.依托竞赛。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将竞赛与项目研究紧密结合。

5.项目延续。对具有较好研究基础或具有较好研究前景的项目可开展多期研究,培养研究团队,培育优质成果。

6.交叉学科。探索交叉学科新领域,提出研究新视野。

7.导师推荐。寻求导师帮助,与导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课题指南紧密结合。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均可申报,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体。申请者须组成团队合作申请项目,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大一新生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2.鼓励跨院系、跨学科合作。具有多专业学生组队的学科交叉项目,彰显专业特色的“互联网+”项目和校企联合的产教融合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立项。

3.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跨学院组队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受理立项申请。

4.“大创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除学校指导教师外,需同时选择一名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导师需具有创办企业的实际经验,且其企业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三项(含未结题“大创项目”)。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执行时间为2年,获批立项“大创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大创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文献调研、项目方案论证等立项工作,按项目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正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送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以集中答辩方式进行项目初审,评审的时间及地点需提前向学校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报备,学校根据各学院安排组织人员观摩。评审结束后,各学院向学校有序推荐申报项目,并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校根据学科特点组成校级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复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立项资助。

六、时间安排

12018422日前各学院将评审的时间及地点报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22018422-201753日,各学院按计划组织项目评审。

3201853日各学院将推荐项目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

七、提交材料及要求

1.请各学院将汇总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于5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实验科(含电子版)。

2.申报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指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例如:“机电学院-**-项目名称”。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瑞、马桂霞

联系电话:0431-85711126  

电子邮箱:24216653@qq.com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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