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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良好的实验室秩序,确保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假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实验室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要有记录。

3、放假前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同时要做好防火、安全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4、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将门用封条封好,在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要向保卫处和教务处报告,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5、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实验室每天必须有教师值班监督,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

6、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7、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教务处等部门报告。

教务处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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